国际渔业合作: >>> 下一页        <<<<<< 返回首页

江泽民主席出席《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》签字仪式 (上图)
  根据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原则,中国与日本、韩国和越南签署了渔业协定。《中日渔业协定》于2000年6月1日生效,《中韩渔业协定》于2001年6月30日生效。《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》预计也将尽快生效。中国政府还积极参与太平洋、大西洋、印度洋及有关国际或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的渔业事务,充分发挥中国在多边渔业管理机制中的作用。
  近年来,中国与世界渔业界的合作日益增多,合作范围日益广泛,日前中国巳同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渔业经济、科技、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往关系。

全国政协副主席 李贵鲜
在2001年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上致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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